華星光: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盈餘轉增資新股發放及分派現金股利發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5 15:02
一、本公司本年度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6,724,688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8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89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於104年9月18日經授商字第104011959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1)已發行股份:普通股67,274,163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臺幣672,741,630 元。
(2)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6,724,688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臺幣67,246,880元。
(3)增資後總股數為74,371,851股(含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73,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臺幣743,718,510元。
(4)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增資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6)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臺北市博愛路十七號三樓。TEL:(02)2381-6288)。
三、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4年10月8日發放,並採無實體發行於當日將股票劃撥至各股東之集保帳戶,未依期間提供集保帳戶之股東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劃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確集保帳
號後,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利發放通知書」第四聯「登錄專戶存
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檢附集保帳號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增資股票轉撥事宜。
四、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4年10月8日,郵匯費將自股東之現金股利中扣除後,匯入股東提供之本人銀行帳戶或郵寄支票至股東通訊處。
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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