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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全總力推投行建工會 需繳納工資總額2%會費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華全國總工會2010年將主要推進包括投行在內的跨國企業建立工會,分析人士表示,投行之所以對建立工會不積極源于兩方面,其中包括需要繳納2%的工會經費。

綜合媒體7月13日報道,中國總部設在北京的一些跨國投行正在感受到全國總工會推動他們建立企業工會的決心。12日,北京市總工會向《第一財經日報》證實,確實正在按照全國總工會的部署,推進包括投行在內的跨國企業建立工會。


英國《金融時報》報道稱,6月,北京金融區的工會官員召集跨國投行代表開會,鼓勵這些投行建立工會組織。這些投行包括高盛、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和瑞銀。

據了解,推進跨國投行工會建設是北京市總工會2010年工作重點之一。2010年6月4日,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工會加強企業工會建設,尤其全力推動在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等非公有制企業組建工會。通知提出了“哪里有職工哪里就有工會組織,哪里有工會組織哪里就有工會作用的發揮”的要求。根據全國總工會的統計,到2009年,世界500強建會率已經超過90%。

分析人士表示,投行之所以對建立工會不積極,原因頗多,主要集中于兩方面的顧慮。

首先是需要繳納2%的工會經費。根據2001年修訂的《工會法》第四十二條,除工會會員繳納會費外,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需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經費。由于跨國投行職工工資相對較高,職工工資總額的2%將是一筆不菲的費用。

另一個顧慮則來源于中國式工會的建立模式。在推進工會建立時,全國總工會及各級工會往往是直接與企業管理層接觸,商討建會事宜。一些跨國公司則認為,工會建立應該是員工自愿主動地提出,而非自上而下的推行,這樣不利于工會獨立自主地為工會會員服務。

(程曦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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