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台灣浩鼎與OPTIMER PHARMACEUTICALS,LLC.簽署鼎腹欣權利移轉合約。OPTIMER在台之關係企業MERCK SHARP&DOHME(I.A.)LLC.-TAIWAN BRANCH將負責鼎腹欣在台灣之所有營運及法規活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4 13:57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0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OPTIMER PHARMACEUTICALS,LLC.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10/02至117/11/2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台灣浩鼎)與OPTIMER
PHARMACEUTICALS,LLC.(以下稱OPTIMER公司),簽訂鼎腹欣(英文商品名DIFICID; 英文
學名fidaxomicin)權利移轉合約,有效期間至專利到期日止,預計為117年11月27日。
台灣浩鼎將依約定條件移轉鼎腹欣相關權利予OPTIMER公司。OPTIMER公司應支付台灣浩
鼎(1)簽約金300萬美元(2)累計銷售淨額及新適應症之里程金:最多可達525萬美元(3)
銷售權利金:銷售淨額之特定百分比。
OPTIMER公司在台之關係企業MERCK SHARP&DOHME(I.A.)LLC.-TAIWAN BRANCH 將負責鼎
腹欣在台灣之所有營運活動,包括產品供應,銷售,行銷,鋪貨,教育,智慧財產權維
護,以及與新配方和新適應症相關之開發、法規管理和商業化活動等費用。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長短期營運具有正面的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公司權利移轉合約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新聞詳細內容公告於公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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