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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1年5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股東股票股利16,564,580元及員工紅利1,986,549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1,797,348股(含員工紅利發行新股140,8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 6 月26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28046 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前述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亦經奉台北市政府101年9月13日府產業商字第 101876621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三、茲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
(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台灣土地銀行信託部。
(六)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電話:02-2389-2999。
四、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1年10月12日(星期五)發放,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寄發之「股票領取單」,蓋妥股東原留印鑑後,郵寄或駕臨大華股務代理部洽領股票。
五、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8,933,306元: 每股配發1.746697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1年10月5日(星期五)。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
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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