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發布支持和促進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稅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聯合發布支持和促進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據中國證券報12月9日報道,記者8日從國稅總局了解到,國稅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日前聯合發出關于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問題的公告,對個體經營稅收政策、企業吸納人員的稅收政策予以明確。
根據公告,符合條件的個體經營者在年度減免稅限額內,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年的,主管稅務機關應以實際月份換算其減免稅限額。納稅人實際應繳納的稅額小于年度減免稅限額的,以實際應繳納的稅額為限;實際應繳納的稅額大于年度減免稅限額的,以年度減免稅限額為限。
企業吸納人員符合減免稅條件,且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均由地方稅務局征管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在審核時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企業吸納人數和簽訂的勞動合同時間預核定企業減免稅總額,在預核定減免稅總額內每月依次預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與企業所得稅分屬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征管的,統一由企業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局按前款規定的辦法預核定企業減免稅總額并將核定結果通報當地國家稅務局。納稅年度內先由主管地方稅務局在核定的減免總額內每月依次預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毛崇才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