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佳光電:公告召開本公司99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中壢市東園路37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3.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四)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2.擬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5/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99年4月26日起至99年5月5日止受理持
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
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提案處所:
特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壢市東園路37號 電話:03-4634776)
二.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按股東會登記於本公司之通訊地址寄發
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面敘明股東戶號、統一編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58280
三.辦理過戶方式:(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5月1日起至99年6月29日止停
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99年4月30日下午4時30分
以前,親駕或郵寄(以寄發郵局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台北市10601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辦理過戶手續。如為集保新股
請填妥股東印鑑卡壹式壹份,並備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留存股務代理機構
(2)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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