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宇高新: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1 17:42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左營區菜公一路62巷15號(本公司第一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庫藏股買回執行情況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年度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2)承認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案:
(1)公司章程修訂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
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
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將於101年04月23日起至101年05月03日止,每日上午八點至下午五點受理
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受理提案處所:立宇高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左營區菜公一路62巷15號)。
(2)本公司一○○年度虧損撥補內容俟下次董事會議通過後,於股東常會40日前另行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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