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10 08:36
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啦!記者昨日從長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2010年7月1日起,長沙市城區失業人員的月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680元,月門診醫療費調整為34元;四縣(市)失業人員的月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640元,月門診醫療費標準調整為32元。
有關人員介紹,長沙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010年7月1日起調整為城區850元,四縣(市)800元。據此,按照《長沙市失業保險辦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八條規定,長沙市失業人員的月失業保險金標準開始全面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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