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四國"第五次氣候磋商 提溫控目標"遠低于"2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基礎四國”在10月11日結束的部長級氣候磋商中達成共識說,決心促成一個“全面而平衡”的坎昆會議成果,為明年的南非會議達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成果鋪平道路。
這是中國、印度、巴西和南非四國就氣候談判法律約束性問題的最新表態。在四國的聯合聲明中,并未就“法律約束性”所包含的內容給出具體解釋。
同時四國在聯合聲明中還首次就全球溫控目標給出了全新表態,稱將為升溫控制在“遠低于”(well below)2攝氏度的水平提供幫助。之前的四國聲明中只提“低于”2度,而小島嶼國家一直在呼吁將目標提高到1.5度。
在9日結束的聯合國氣候談判天津會議中,聯合國和各締約方都對坎昆會議定調稱,要達成“平衡的一攬子”決定。但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對此基調的理解不一。
在天津會議上,發達國家未就其第二承諾期做出實質表態,而意欲將發展中國家也拉入強制減排行列。同時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批評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中國忽視《哥本哈根協議》的政治共識,“發達國家做出絕對減排,而發展中國家只需要自愿減排”。美國氣候談判特使托德·斯特恩(Todd Stern)8日的上述言論在天津會議會場引起熱議。拉梅什在會后也對本報強調說,毫無疑問,四國都支持《哥本哈根協議》,我們反對的是(美國)對其“選擇性的閱讀”和“誤導性的解釋”。“所謂平衡,即是發展中國家的減排承諾不應該比發達國家的更多或更大。”拉梅什說,“我們不認為強制減排需要包括發展中國家。”
四國聯合聲明還更加明確的要求,發達國家承諾的300億美元資金支持應該在透明的情況下盡快到位,且必須是“新的、額外的”,不包括現已存在的官方發展援助(ODA)和雙邊基金。部長們更加明確地表達說,反對利用應對氣候變化對發展中國家產品和服務的單邊行動,包括稅收和非稅收、或者財政或非財政的壁壘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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