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營造: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9 13:40
一、本公司於105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181,992,92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8,199,292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5年07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4982號核准、經濟部105年8月5日經授商字第1050118718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105年8月15日證櫃監字第1050023613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自105年9月14日(星期三)上櫃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於105年9月1日起至105年9月13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換發之舊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51,660,761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516,607,610元。 (二)本次減資股數:普通股18,199,292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81,992,920元。 (三)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133,461,46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334,614,690元。 (四)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五) 新股換發後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三、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05年9月14日(星期三)開始換發,換發新股手續如下: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 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三)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四、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105年9月14日,以匯款方式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但退還股款給付額低於(或等於)新台幣50元時,請股東於換發新股暨退還股款通知書第三聯之股款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 五、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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