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國天使投資模式探索年終大盤點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浪財經訊 12月30日上午消息,根據清科集團最新出爐的研究報告顯示,我國天使投資目前發展還不充分,天使投資在我國尚處于嬰兒期,尤其在中國經濟結構轉型的重要階段,初創期及種子期企業亟需扶持,天使投資亟待發展。
以下是報告全文:
在國外,天使投資是個人創業資本籌措中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在過去的二十多年中,天使投資隨著美歐經濟的增長和科技創業企業的爆炸式成立而得以迅猛發展。在我國,天使投資伴隨互聯網和高科技企業的發展在二十世紀末開始興起。近幾年VC/PE投資風起雲湧,然而作為股權投資產業鏈最前端,企業發展的“伯樂”,相比美國從天使投資到中、後期創業投資的完整的、流水線式的體系,我國天使投資目前發展還不充分,天使投資在我國尚處于嬰兒期,尤其在中國經濟結構轉型的重要階段,初創期及種子期企業亟需扶持,天使投資亟待發展。
大中華區著名創業投資與私募股權研究機構清科研究中心最新推出《2011年中國天使投資專題研究報告》,對國內外天使投資發展歷史及現狀進行了詳細介紹,梳理了天使投資主要運作過程,針對五種不同類型的天使投資模式進行了深入研究,並根據我國天使投資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解決方案,力圖更好的推進我國天使投資事業進一步發展。
根據天使投資的不同方式及特點,可分為五種模式。一種是以個人為主體進行投資的“天使投資人”,目前天使投資人是我國天使投資群體的主要構成;第二種是以天使投資俱樂部、天使投資聯盟為主要形式的天使投資團隊,其克服了個人天使投資所具有的項目渠道窄、資金規模小、投資時間少、經驗不足等缺點;第三種為機構化的天使投資模式,即天使投資基金,其改變了天使投資原有的分散、零星、個體的性質,是天使投資未來發展的潮流;第四種為孵化器形式的天使投資,該模式的天使投資能夠為企業提供更為系統與全面的場地、資金、管理等服務,備受政府與企業推崇;此外,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近兩年投資平台形式的天使投資逐步誕生,推動了一批依附技術平台而生的創業企業。
模式1:天使投資人
天使投資人多指富裕的、擁有一定的資本金、投資于創業企業的專業投資家。在美國,《証券交易委員會501號條例》和《1993証券法》D條例中明確了可以成為天使投資家的“經鑒定合格投資者”的標准:投資者必須有100萬美元的淨資產,至少20萬美元的年收入,或者在交易中至少投入15萬美元,且這項投資在投資者的財產占比不得超過20%。
目前我國天使投資人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以成功\企業家、成功\創業者、VC等為主的個人天使投資人,他們了解企業的難處,並能給予創業企業幫助,往往積極為公司提供一些增值服務,比如戰略規劃、人才引進、公關、人脈資源、後續融資等,在帶來資金的同時也帶來聯系網絡,是早期創業和創新的重要支柱。另一類是專業人士,比如律師、會計師、大型企業的高管以及一些行業專家,他們雖然沒有太多創業經驗和投資經驗,但擁有閒置可投資金,以及相關行業資源。
隨著我國天使投資的發展,朱敏、薛蠻子、李開複、雷軍、周鴻禕等近年來耳熟能詳的天使投資人逐漸增多,在新東方徐小平、騰訊曾李青等的帶動下,目前國內成功\的民營企業家正逐漸成為天使投資的主力軍,一批活躍在南方幾省的
“富二代”投資人也構成了我國天使投資人群體。
目前孵化器與天使投資融合發展主要有兩種模式:
1. 政府主導的孵化器與天使投資融合發展模式
政府主導的孵化器是非營利性的社會公益組織,組織形式大多為政府科技管理部門或高新技術開發區管轄下的一個事業單位,孵化器的管理人員由政府派遣,運作經費由政府全部或部分撥款。在這種模式下,孵化器以優惠價格吸引天使投資機構入場,充當天使投資與創業企業之間的媒介。
2. 企業型孵化器與天使投資融合發展模式
企業型孵化器為市場化方式運作孵化器,以保值增值為經營目標,自負盈虧。這種類型的孵化器,多採用自己做天使投資的運作模式,使得孵化、投資、管理實現一體化,減少投資成本的同時也減少了投資風險,其運作過程充分的利用了資源配置,提高了資本效率。
模式5:投資平台形式的天使投資
隨著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應用終端和平台開始對外部開放接口,使得很多創業團隊和創業公司可以基于這些應用平台進行創業。比如圍繞蘋果AppStore的平台,就有產生了很多應用、游戲等,讓許\多創業團隊趨之若鶩。
很多平台為了吸引更多的創業者在其平台上開發產品,提升其平台的價值,設立了平台型投資基金,給在其平台上有潛力的創業公司進行投資。這些平台基金不但可以給予創業公司資金上的支持,而且可以給他們帶去平台上豐富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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