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揚:更正公告 說明本公司負責人違反稅捐稽徵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2-03 18:14
第三十四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曾育弘、士林地方法院
2.事實發生日:105/02/0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違反稅捐稽徵法
4.處理過程:緩起訴處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公司財務業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此純屬診所牙醫師個人行為,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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