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打球不為國家” 何必上綱上線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國體育近年來有了長足發展,李娜也當之無愧的成為體育明星。不過近來李娜的一句“我打球不是為了國家”給自己惹來麻煩。以筆者看來,公民在法律和道德框架下,追求個人價值實現無可厚非,而李娜近年來取得成績主要是源自個人努力,國家的貢獻著實有限,既然如此,為錢和個人榮譽打球有何不妥,為什么一定要為了國家,不為國家就不能打球了嗎?其實為誰打球并不重要,個人與國家榮譽早已水乳交融,共生共存,誰也離不開誰,而凡事都要上升到國家層面著實有點小題大做了。
李娜一句“我打球不是為了國家”引發為誰打球討論,甚至就此被冠以不愛國的高帽,我覺得大可不必。公民有追求個人實現的權利,并且李娜也為中國征戰多年,為國家爭得不少榮譽,說李娜不愛國恐怕有失偏頗。其實李娜參加的一些比賽也有商業性質的比賽,這種比賽無關為了國家,以此來看,李娜的話并沒錯。當然作為一名體育明星,在成長的過程中,國家的作用是不容抹殺的,畢竟在成長的初期,國家還是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資源去培養,因此為國效力也是一種責任。但是過分夸大國家的貢獻是有失公平的,對于多數運動員而言,成功與個人的努力息息相關,特別是已經“單飛”的李娜,恐怕國家的作用更加微小。
與其關注為誰打球的討論,不如對國內的體育制度的反思。長久以來,我國的體育采取的是舉國體制,當然這讓我們在競技體育方面取得了驕人的成績。但同時,舉國體制也存在弊端,舉國體制制造了無數的金牌,但是可以說國民體質真正提高了嗎?同時,我們的體育制度,不可避免的在體育人才的培養過程中,一味的追求成績,或多或少的阻礙了個人個性的發展。正如我們這么些年來的應試教育一樣,培養了無數的考試狀元,考試精英,卻不能轉化為生產力,科技力,這實在是教育的悲劇。而人們之所以喜歡成績顯著又充滿個性的體育明星,正是因為缺少這樣的人存在。
此外,當前個人與集體之間的利益沖突越發凸出,也折射出制度存在缺陷,比如在國家隊獎金分配制度上的不足。相關人士分析:從孫英杰到汪成榮,從教練私吞獎金到地方體育主管部門公開“要”錢,中國體育獎金分配制度面臨巨大挑戰。出了成績和獎勵,首先是國家的,其次是集體的,中國體育體制特色,決定了比賽獎金要收繳集體,進行重新分配這樣的強制性規則。這種國家背景下的小集體行為,成為了截留個人勞動成果,抑制個人合理訴求的攔路石。長此以往,個人與集體之間的關系難免緊張,對抗情緒也由此而生。
李娜事件是對我國體育體制的一次很好的反思。當然,運動員也要注重自身素質的培養,“打球不是為了國家”看似反映了真性情,但難免會造成誤解,畢竟,現在的成績不能說與國家的培養沒有一點關系。退一步說,即便國家在培養成功方面微不足道,但也應曉得“滴水之恩涌泉相報”的道理,如果真的是無視國家榮譽,看不起自己的國家,那即便是取得再好的成績,缺少的也是公眾人物應有的人格魅力。
(沈振東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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