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亂象之我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對于目前拍賣市場上出現的一些問題,人們更應該關注的是中國的大環境。不要總是說中國的拍賣行業有問題,法律法規不健全。我認為,不能全拿國外標準來衡量中國。人家有成百上千年的拍賣歷史。當代中國的藝術品拍賣是從1994年開始的,到現在還不足20年,十幾年的時間發展得已經不錯了。筆者1995年開始搞拍賣,可以說是看著拍賣這個行業發展起來的。
中國拍賣的歷史很短,最早的拍賣是西方傳教士、外交使節帶進來的。當時主要是古舊物資,比如老外搬走以后留下的家具之類的拍賣。后來慢慢形成了拍賣行,當時根本沒有藝術品拍賣。解放后拍賣這個行業又被取消了很多年。所以,這個行業在中國算是個新興行業。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需要我們客觀的去看待,慢慢地完善。
實際上,現在藝術品拍賣出現的問題,無非是把以前古玩行業舊有的弊端暴露出來,讓這些問題表面化,呈現到公眾面前而已。賣假的問題歷來就有,宋朝的時候已經很猖獗。民國時期出的很多古玩方面的書籍,主要說的就是辨偽的問題。古玩私下交易時候,假的東西就很多,但知道的人很少。現在的拍賣形式只是把這些假的到大眾面前了。當這些真假藏品呈現在公共面前,大家都能看得到,揭示贗品的機會就多了。這不是拍賣行的錯,拍賣行只是個中介。
在過去,這些拍品大都是私人藏品,在個人手中保存,并沒有太多公開展示的機會,一代代傳下來是真是假不知道。而現在的拍賣行拍賣前總要按《拍賣法》規定公開展示兩天以上。很多行家、專家都會過來看,這一下就引來很多議論。這個時候很多藝術品的真偽問題就被暴露出來了。
藝術品的真偽問題,拍賣行確實很難做到保真,一般人沒有那個鑒別能力。就是我們現在的專家,基本上也是依靠“眼學”,即經驗。沒有科學的量化的標準,專家的眼力能達到80%的正確率已經算是很好的了。有些東西出現歧義是很正常的。
當然,明知是假的,甚至連假畫是誰做的都知道,而繼續拍賣,制假販假,那又是另一個問題。
賣假是目前一個公眾關心的問題,但不是拍賣行單方面的問題,跟整個社會環境有很大關系。其實,到目前為止什么是“真”什么是“假”這個科學定義大家都沒搞清楚。說到底只有法律認可的標準才是唯一標準。否則就是“抬杠”。
雖然,現在有一些小的拍賣行確實有故意販假的嫌疑,而且不在少數。但是,大的拍賣行還是負責的。往往有基本判斷能力。對于有些吃不準的東西,會在拍品說明里加一個“款”,表明是該藝術家名款,但是不能肯定是真品。這樣做,對客戶比較負責,等于說拍賣行承認自己拿不準,讓買家自己判斷。
除了“拍假”之外,還有個比較關注的問題是“假拍”。這也是行業內比較普遍的一個問題。有時候,拍賣行這樣做并不是想騙欺顧客,而是為了面子。一場拍賣要沒有達到預期,很多拍品流拍的話會非常難堪。在冷場的情況下,讓一些熟人舉舉,不用真的買,只是為了讓場面上好看。這種情況不太妨礙別人買東西,主要就是為了好看。拍假屬于坑人,假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對于個別藝術家利用拍賣會自我炒作,有的拍賣行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一般是個別藝術家自己找托,在拍賣會上做出一個好看的價格,然后私下再以此為標準做一個打折的價格成交。有的也是因為面子,死要面子活受罪——傭金總是要交一些的。
另外,至于藝術品天價問題。藝術品正因為難以定價,所以才拍賣——價高者得。這是拍賣的本質——想得到,自己定價。藝術品的買家所具有的心理,無非就是欣賞、占有和炫耀。藝術品沒有“便宜”和“貴”,買家覺得值就行。沒有所謂買虧了、買賠了的問題。有些拍賣產生的附加值,是外人考慮不到的。其實拍賣場上高價競得藝術品,通常會給買家帶來意想不到的廣告效應。就像俏江南集團董事長張蘭以2200萬拍得劉小東的巨幅油畫《三峽新移民》,各種媒體輪番報道。算一算賬,廣告收益絕不會低于2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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