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星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增列討論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4-29 10:13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中壢市中華路784號1樓(鎵興企管公司會議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修訂本公司九十五年及九十七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二、承認事項及討論事項
1.承認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99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2.討論99年度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受理期間自一00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00年四
月二十五日止,受理處桃園縣中壢市自強一路10號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為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00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
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
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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