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味:本公司與上海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簽定戰略合作備忘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4-07 08:58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99/04/0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04/06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雙方共同看好兩岸食品產業,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下,
藉由光明在中國大陸完整之冷凍冷藏鏈和通路優勢,以及愛之味在食品、農業、環
保及品牌營銷等方面的核心競爭力,建立合作關係,主要希望共同合作發展低溫飲
品及冷凍冷藏食品。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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