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本公司訂購機器設備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6-27 16:05
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機器設備。
2.事實發生日:100/6/27~100/6/2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一批;交易總金額:NT$1,700,944,860元。
(依上述事實發生日期間之累計訂單總金額)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ASML HONG KONG, LTD.;與公司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出貨後三十天電匯90%貨款,驗收後三十天電匯10%貨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比價及議價,依據原廠提供之報價單及其它廠商之報價單做比價、
議價後,由使用單位及採購部徵得總執行長同意後決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生產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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