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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誰? 國營事業勞工要正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6-02 15:45


經濟部所屬公營事業員工,48年來由於受制於試行「職務分類制度」,因此到底是公務員還是勞工,一直妾身未明,雖然大法官在民國79年已經做出解釋,要求經濟部要對公營事業人員任用、退休相關權利義務,以法令定之,但經濟部卻遲遲沒有訂定相關法律,因此今天包含台電、台糖、台油及台水四大工會成員就到立院陳情,希望政府能早日確定他們的身份。(程平報導)

高喊口號,台電等四大工會數百名成員,2號集結在立法院前陳情抗議,要求政府不該繼續拖延,應該趕緊立法確定,他們到底是公務員還是勞工,因為他們不但無法享受公務員的退休福利,也不適用勞保年金,等於兩種身份的保障都沒有,但壞處卻都有。總領對台電工會理事長胡國康表示,公營事業員工「職務分類制度」試行了48年,他們已經對政府的效率無法認同,因此為了所有國公營事業員工的權益,才會要求政府要立即確認國公營事業員工的身份。


工會強調,大法官在民國79年的釋字第270解釋文中已經揭示,公營事業人員的任用及退休,關係此等人員的權利義務,應從速以法律定之,但20年過去了,經濟部卻依然漠視大法官解釋,沒有訂定相關法律,讓國公營事業的員工,變成畸形制度下的孤兒,因此他們希望政府能給他們一個明確的身份,更希望社會不要再對國營事業員工有所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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