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台股

開徵證所稅 陳沖提立法3原則 歡迎多討論

鉅亨網新聞中心


財政部長劉憶如十三號宣布要全力推動開徵《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草案中定出個人部分的課徵門檻,為全年淨交易所得三百萬以上。對此,行政院長陳(十四號)表示,目前各種證所稅修法版本都符合三項目,因此細節都可以再討論。

(戎華儀報導)


財政部長劉憶如宣布政要推動開徵證所稅,財政部版草案中規定,對個人的部分,採分離課稅、合併申報,申報門檻是全年淨交易所得三百萬元以上。立委曾巨威批評財政部的草案版本是假公平。

對此,行政院院長陳沖十四號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政府考慮恢復課徵證所稅,希望可以達成三個目的,而目前國內各界討論的想法和立法版本都符合這三項條件。

陳沖:『這個目的就是,我們希望對股市的衝擊不要太大、不要影響股市的流動性,另一方面也不要影響小額的投資人,目前各種想法都符合這個觀念。很重要的一點是怎麼對增納雙方都很方便、成本最低。』

另一方面,財政部版的證所稅草案中規定外資不課稅,將使得國內投信投顧法人成立的基金成為課徵對象,外界憂心成本將轉嫁到投資人身上。

不過陳沖則認為,外資本來就不課稅,國內法人按照最低稅負制度本來就要課稅,如果有「假外資」的話也是老早就存在,不過在最低稅負制度實施以來,法人納稅超過八十億,開徵證所稅對市場的衝擊應該不會像大家想像中的大。

文章標籤

證所稅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