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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隨意”停牌 誰來保護小散戶的正當權益?
“我認為,力合股份(000532)涉嫌惡意操縱停牌,抵制二次舉牌,涉嫌操控股價不讓上漲以防增加己方增持成本。但是,這些損人不利己的停牌‘自衛’嚴重踐踏了中小投資者的交易權利。作為中小散戶,從未見過如此沒有志氣的、掛‘免戰牌’的大股東。”
——摘自證券時報網友pdp來信
最近,李先生(化名)有些郁悶。他買入的力合股份(000532),因舉牌事宜在半個月內三度停牌,至今仍未復牌。“中小投資者的交易權利應該如何保障呢?”,他向證券時報記者反映,“現在最擔心的情況是,不知道公司要停牌到何時。”
三度停牌
其實,全流通時代下,上市公司被舉牌并非個案。早有深寶安和延中實業的收購與反收購大戰,去年底,又有姚氏兄弟“寶能系”兩度舉牌深振業A。
近期,杉杉集團旗下兩公司閃電舉牌力合股份,在資本市場引起爭議。4月8日,力合股份刊登關于媒體傳聞事項澄清進展公告。公告稱,鑒于有關媒體的報道內容可能導致公司股價大幅波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應就上述媒體報道事項是否屬實予以核實并澄清。為此,公司股票停牌。
早在3月14日,力合股份申請第一次臨時停牌,并對公司重組、珠海國貿在準備材料對珠海水務借殼進行澄清。第二次停牌是在隨后的17日,公司發布停牌公告稱,有涉及公司重要信息尚待確認。
3月30日,公司公告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公告稱,杉杉集團旗下兩家子公司頻頻舉牌,以至于持股份額達到5%的警戒線,成為公司第三大股東。公告顯示,3月8日至17日期間,杉杉集團旗下的寧波恒益買入1200.07萬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3.48%,價格區間為9.55元至11.3元;寧波順諾買入523.48萬股,占股份總額的1.52%,價格區間為10.12元至11.01元。次日,力合股份復牌,開盤即拉上漲停。
是否涉嫌違規
針對力合股份停牌引起部分股民不滿事宜,記者采訪了公司有關負責人士。據其介紹,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對于可能會影響股價的敏感信息,需及時進行信息披露。現在公司方面也在等待寧波恒益、寧波順諾這兩家公司的澄清。須等有書面材料后,才能申請復牌。
對于部分投資者認為,力合股份惡意操控停牌,不正常地阻止市場交易,可能會產生不正當的利益輸送行為,這位人士表示:“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公司方面也承擔了壓力,也想盡快復牌。畢竟拖得太久了,相信等候復牌的時間不會太長。”
就力合股份是否涉嫌違規停牌,某知名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士表示,這主要取決于公司這幾次停牌的原因。如果停牌原因屬于《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53號)第二條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所引起的停牌,則應當適用深交所《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10號——重大重組停牌及材料報送》相關規定,即停牌時間一般不能超過5個交易日。如申請延期,每次延期停牌時間也不能超過5個交易日,且總停牌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0個交易日。
“當然,如果不是由于重大重組引起的停牌,則不適用該規定,不會涉嫌違規停牌。”他表示,“從目前有關事實來看,由于某些媒體刊登了一些文章,對寧波恒益、寧波順諾持有公司股票目的、相關賬戶與杉杉集團的關系、相關機構和個人可能提前知悉了舉牌信息等進行了報道。根據規定,出現應披露信息存在不確定性且難以保密,或者公共媒體出現上市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上市公司應當主動申請停牌,或者交易所可直接停牌。因此,如果力合股份這幾次停牌不涉及重大資產重組,則其停牌的時間不存在違規之處,反而是及時履行了上市公司的相應義務。”
對此,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的鄭名偉律師表示認同。他表示:“希望股民理性地看待停牌事宜。在相關信息尚未確定之前,如果輕易復牌,對于股民的損失也許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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