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股

萬國國際礦業配售及公開發售(摘要)

鉅亨網新聞中心

發售股份數目: 150,000,000股股份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15,000,000股股份
                 國際配售股份數目: 135,000,000股股份
                      發售價: 每股發售股份1.99港元,另加1%
                        經紀傭金、0.003%證監會交易徵費
                           和0.005%聯交所交易費
                       面值: 每股股份0.10港元
                     股份代號: 3939

概要

? 發售價厘定為每股發售股份1.99港元(不包括1%經紀傭金、0.003%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

? 根據發售價每股發售股份1.99港元,於扣除本公司須就股份發售支付的包銷傭金及其他相關開支後,本公司自股份發售收取的所得款項凈額估計約為250.7百萬港元。

? 根據香港公開發售合共接獲171份有效申請,涉及合共15,448,000股香港發售股份,相當於根據香港公開發售初步可供認購總數15,000,000股香港發售股份的約1.03倍。

? 由於香港公開發售獲超額認購少於15倍,招股章程內「股份發售的架構- 發售機制- 股份配售基準」一節所載的重新分配程序將不獲應用。

? 國際配售初步提呈的發售股份獲適度超額認購。在香港公開發售及國際配售中分別有15,000,000股股份及135,000,000股股份可供認購。

? 本公布載有(其中包括)最終發售價、國際配售的認購踴躍程度、香港公開發售申請的踴躍程度及香港公開發售項下香港發售股份的分配基準。

? 香港公開發售的分配結果,包括成功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 護照╱ 香港商業登記號碼(如有提供)以及使用白色或黃色申請表格或透過網上白表服務在線遞交申請或透過中央結算系統向香港結算發出電子認購指示成功申請的發售股份數目,將以下列方式於下列時間及日期公布:

? 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 上午八時正至2012年7月15日(星期日)午夜十二時正期間, 每日24小時於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網站www.tricor.com.hk/ipo/result可供查閱。使用者須輸入在申請表格填報的香港身份證╱ 護照╱ 香港商業登記號碼,方可搜索本身的分配結果;

? 可致電本公司分配結果電話查詢熱線查詢。申請人可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至2012年7月12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致電(852)3691 8488查詢其申請是否獲接納及獲分配的發售股份數目(如有);

? 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在本公司網站www.wgmine.com及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可供查閱;及

? 載有分配結果的特備分配結果小冊子可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至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期間,在永隆銀行有限公司個別分行及支行的辦公時間內供查閱,有關地址載於招股章程「如何申請香港發售股份-何處索取申請表格」一段或下文「分配結果」一段。

? 全部或部分成功申請人的股票以及多繳申請股款的退款支票及全部或部分不成功申請的申請股款的退款支票,將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寄出。股票及╱ 或申請股款退款支票將按下文「寄發╱ 領取股票及退還申請股款」一段所述日期及時間以下文所述方式寄發及供領取。

? 香港發售股份的股票將僅會在股份發售於各方面已成為無條件,及包銷協議并無按其條款於2012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八時正或之前予以終止的情況下,方會成為有效的所有權證書。

? 本公司將不會就發售股份發出任何臨時所有權文件。申請所付股款概不獲發收據。假設股份發售於2012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八時正成為無條件,預期股份將於2012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起開始於聯交所買賣。股份將以每手2,000股買賣。股份的股份代號為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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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售價及股份發售的所得款項凈額的用途

發售價厘定為每股發售股份1.99港元(不包括1%經紀傭金、0.003%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根據發售價每股發售股份1.99港元,於扣除本公司須就股份發售支付的包銷傭金及其他估計開支後,本公司自股份發售收取的所得款項凈額估計約為250.7百萬港元。

本公司現打算按以下方式動用股份發售所得款項凈額:

? 約75%(約188.0百萬港元)將用於為本招股章程「業務- 我們的擴建計劃」一節所載新莊礦的擴建項目提供部分所需的資金;

? 約10%(約25.1百萬港元)將用作為我們在新莊礦附近地區的勘探活動提供資金,并將我們勘探活動所發現的任何礦產資源作商品化;

? 約5%(約12.5百萬港元)將用作為多方面的技術改進及改造項目(包括改善我們的環保設施及控制房技術)提供資金等;及

? 約10%(約25.1百萬港元)將用作為額外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公司事務用途。

已接獲的申請及認購意向

截至2012年7月4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截止辦理申請登記時,已接獲合共171份以白色及黃色申請表格以及透過中央結算系統向香港結算及使用網上白表服務向網上白表服務供應商發出電子認購指示而作出的有效申請,合共認購15,448,000股香港發售股份,相當於香港公開發售初步可供認購的香港發售股份總數15,000,000股約1.03倍。

對於以白色及黃色申請表格以及透過中央結算系統向香港結算及使用網上白表服務向網上白表服務供應商發出電子認購指示合共認購15,448,000股香港發售股份的171份有效申請中,合共170份有關合共12,448,000股香港發售股份的申請乃就按最高發售價每股發售股份2.10港元計算的總認購價為500萬港元或以下(不包括1%經紀傭金、0.003%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的香港發售股份而提出,而一份有關3,000,000股香港發售股份的申請乃就按最高發售價每股發售股份2.10港元計算的總認購價為500萬港元以上(不包括1%經紀傭金、0.003%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的香港發售股份而提出。由於香港公開發售乙組初步可供分配的香港發售股份認購不足,乙組剩余的香港發售股份(即4,500,000股股份)已轉移至香港公開發售甲組,以滿足香港公開發售甲組的過剩需求。因此,12,000,000股香港發售股份可供香港公開發售甲組分配及3,000,000股香港發售股份可供香港公開發售乙組分配。

并無發現及拒絕受理重復或疑屬重復的申請。概無申請因支票未能兌現而遭拒絕受理。概無因申請無效而遭拒絕受理,并無發現任何認購超過7,500,000股香港發售股份的申請。

由於香港公開發售獲超額認購少於15倍,招股章程內「股份發售的架構- 發售機制- 股份配售基準」一節所載的重新分配程序將不獲應用。

可供認購及有效申請的香港發售股份已按下文「香港發售股份的分配基準」一段所載基準有條件分配。

國際配售

國際配售初步提呈的發售股份獲適度超額認購。國際配售包括的發售股份最終數目為135,000,000股股份,相當於股份發售初步提呈的發售股份的約90%。

就國際配售而言,本公司已向獨家全球協調人(按其全權決定)授出超額配股權,可於穩定價格期間隨時要求本公司按適用於股份發售的相同條款配發及發行最多合共22,500,000股額外新股份,相當於股份發售項下初步提呈發售的發售股份15%。

就股份發售而言,穩定價格經辦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代表國際包銷商)可超額分配股份或進行交易,以維持發行日期後限定期間內的股份市價高於無穩定價格行動時的水平。該等交易可在所有獲準進行該等行動的司法權區進行,在各情況下均須遵從所有適用法例及監管規定,包括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該等穩定價格行動一經展開,將由穩定價格經辦人、或代彼行事的任何人士全權酌情進行,并可隨時終止,且必須於穩定價格期間內結束。此等穩定價格措施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對此等行動的監管詳情載於招股章程。

然而,股份并無於國際配售中超額分配;因此,超額配股權將不獲行使。

董事確認國際配售乃遵照上市規則附錄六載列的股本證券的配售指引而進行。本公司已獲告知,股份發售項下概無任何承配人將於股份發售後個別隨即成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

董事確認彼等已獲告知,概無分配發售股份予身為董事、現有股東及╱ 或本公司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的認購人、買家及╱ 或承配人,而緊隨股份發售完成後公眾持有的股份數目將符合上市規則第8.08條所規定的最低公眾持股量。保薦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包銷商、彼等各自的聯屬公司及關連客戶(載於上市規則附錄六)概無為其本身利益認購股份發售項下的任何發售股份。

香港發售股份的配發基準

待招股章程「股份發售的架構」一節所載的條件獲達成後,公眾人士使用白色及黃色申請表格及透過網上白表服務在網上申請及透過中央結算系統向香港結算發出電子認購指示作出的有效申請將按下列基準有條件地分配:

組成香港公開發售的發售股份最終數目為15,000,000股,占根據股份發售初步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10%。

組成國際配售的發售股份最終數目為135,000,000股,占根據股份發售初步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90%。

分配結果

香港公開發售的分配結果,包括成功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 護照╱ 香港商業登記號碼(如有提供)以及使用白色或黃色申請表格或透過網上白表服務在線遞交申請或透過中央結算系統向香港結算發出電子認購指示成功申請的發售股份數目,將以下列方式於下列時間及日期公布:

? 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 上午八時正至2012年7月15日(星期日)午夜十二時正期間, 每日24小時於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網站www.tricor.com.hk/ipo/result可供查閱。使用者須輸入在申請表格填報的香港身份證╱ 護照╱ 香港商業登記號碼,方可搜索本身的分配結果;

? 可致電本公司分配結果電話查詢熱線查詢。申請人可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至2012年7月12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致電(852)3691 8488查詢其申請是否獲接納及獲分配的發售股份數目(如有);

? 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在本公司網站www.wgmine.com及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可供查閱;及

? 載有分配結果的特備分配結果小冊子可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至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期間,在永隆銀行有限公司個別分行及支行的辦公時間內供查閱,有關地址載於下文:

地區分行名稱地址
港島區:  總行     德輔道中45號
      北角     英皇道361號
      香港仔    港仔大道201號

九龍區:  旺角     彌敦道636號永隆銀行中心地庫
      尖沙咀    加拿分道4號
      藍田匯景廣場 藍田匯景道8號匯景廣場第三層59號舖
      新蒲崗    崇齡街8號

新界區:  沙田廣場   沙田正街21號
      荃灣     沙咀道251號
      元朗     安寧路37號

寄發╱ 領取股票及退還申請股款

以白色申請表格提出的全部或部分獲接納申請的股票,及使用白色及黃色申請表格提出的全部或部分不獲接納申請或全部或部分獲接納但所支付的申請股款超過最終發售價的申請人的退款支票,預期將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以普通郵遞方式寄予彼等申請表格上所示彼等的地址(不計利息但包括相關的1%經紀傭金、0.003%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郵誤風險概由彼等自行承擔。

倘申請人已以白色或黃色申請表格或透過網上白表服務於指定網站www.hkeipo.hk向指定網上白表服務供應商遞交電子認購申請認購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發售股份,并在申請中表明擬親自領取彼等的退款支票(如適用)及╱ 或(對於使用白色申請表格的申請人)股票(如適用),可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正至下午一時正,親臨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領取退款支票及╱ 或股票。

申請人如屬個別人士并選擇親身領取,則不得授權任何其他人士代為領取。申請人如屬公司并選擇親身領取,則須由彼等的授權代表攜帶蓋有公司印章的公司授權書親身領取。個別人士及授權代表(如適用)於領取時均須出示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接納的身份證明文件。倘申請人并無於上述期間領取彼等的股票及╱ 或退款支票,則該等股票及╱ 或退款支票將隨即以普通郵遞方式寄至申請表格列明的地址或向指定網上白表服務供應商發出的申請指示內填報的地址,郵誤風險概由彼等自行承擔。

倘申請人已透過白色或黃色申請表格或透過網上白表服務申請認購少於1,000,000股香港發售股份,或倘申請人以白色或黃色申請表格申請認購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發售股份,但并無在彼等的申請表格表明擬親身領取股票(如適用)及╱ 或退款支票,則彼等的股票及╱ 或退款支票(如適用)將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以普通郵遞方式寄至申請表格列明的地址或向指定網上白表服務供應商發出的申請指示內填報的地址,郵誤風險概由彼等自行承擔。

倘申請人透過網上白表服務提出申請并以單一銀行賬戶繳交申請股款,則退款(如適用)將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以電子自動退款指示形式發送到彼等的申請付款銀行賬戶內。倘申請人透過網上白表服務提出申請并以多個銀行賬戶繳交申請股款,則退款(如適用)將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以退款支票形式以普通郵遞方式寄往彼等向指定網上白表服務供應商發出的申請指示內填報的地址,郵誤風險概由彼等自行承擔。

倘申請人已向香港結算發出電子認購指示提出申請,彼等的退款(如有)將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存入彼等指定的銀行賬戶或代其提出申請的指定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的指定銀行賬戶。已指示彼等的指定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除外)代為發出電子認購指示的申請人,可向該名指定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查核彼等應收的退款金額(如有)。以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身份提出申請的申請人,可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根據不時生效的香港結算「投資者戶口操作簡介」所載程序,透過「結算通」電話系統及中央結算系統互聯網系統,或香港結算在緊隨退款存入彼等的銀行賬戶後向彼等發出顯示退款已存入彼等指定銀行賬戶的活動結單,查核應收的退款金額(如有)。

本公司將不會就發售股份發出任何臨時所有權文件。申請所付股款概不獲發收據。股票將僅會在股份發售於各方面已成為無條件,及包銷協議并無按其條款於2012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八時正或之前予以終止的情況下,方會成為有效的所有權證書。

將股票存入中央結算系統

倘申請人以黃色申請表格或透過中央結算系統向香港結算發出電子認購指示申請香港發售股份,且彼等的申請全部或部分獲接納,則彼等的股票將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或在特殊情況下,由香港結算或香港結算代理人指定的任何其他日期,以香港結算代理人的名義發出,并存入中央結算系統,按彼等指示記存於彼等的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股份戶口或彼等指定的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股份戶口。

使用黃色申請表格的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及向香港結算發出電子認購指示提出申請的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應查核本公布登載的香港公開發售結果,并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前或香港結算或香港結算代理人厘定的其他日期,向香港結算呈報任何誤差。使用黃色申請表格或發出電子認購指示,并以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的身份提出申請的申請人,亦可透過「結算通」電話系統及中央結算系統互聯網系統(根據不時有效香港結算「投資者戶口操作簡介」所載程序)查核申請結果。

倘申請人透過指定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除外)使用黃色申請表格或向香港結算發出電子認購指示提出申請,并記存於彼等指定的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除外)的股份戶口,則可向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查核彼等獲分配的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就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而言,彼等可於緊隨香港發售股份於2012年7月9日(星期一)存入彼等的股份戶口後,透過「結算通」電話系統及中央結算系統互聯網系統查核彼等的最新賬戶結余。香港結算亦會提供一份列明已存入彼等股份戶口的香港發售股份數目的活動結單。

開始買賣

假設股份發售於2012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八時正成為無條件,預期股份將於2012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起開始於聯交所買賣。股份將以每手2,000股買賣。股份的股份代號為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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