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期貨

國美董事局主席張大中被起訴追討7000萬利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6-01 13:29


國美董事局主席張大中遭原合伙人胡懂志起訴,被要求支付部分合作利潤7000萬元。

綜合媒體6月1日報道,任國美董事局主席不久的張大中可能要遭遇一場官司。新京報記者昨日從北京市安園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成茂處獲悉,他的委托人胡懂志已于上周五,將原大中電器創始人張大中,作為被告人起訴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要求張大中向其支付部分合作利潤7000萬元。

原告稱未按15%分配利潤

“按照規定,法院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張成茂告訴記者,他認為立案問題不大,“其實事情并不復雜,就是一起民事經濟糾紛案。”


根據起訴書,1987年,胡懂志與張大中簽訂的一份《張大中與胡董(懂)志合作協議》,《合作協議》約定:由原告“胡董(懂)志投資人民幣三千元”,并“維護大中電器的正常經濟利益”;“大中電器支付全部利潤的百分之十五于(予)胡董(懂)志”,“利潤根據資金周轉情況發放”。

胡懂志向媒體表示,24年來也陸續收到過張大中支付的利潤分配,數額每年不等,但是張大中沒有依據《合作協議》約定的“純利潤的百分之十五”分配比例分配過利潤。

張大中助理稱3000元是借款

另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張大中特別助理稱,“對于此事進展,目前不發表任何評論。”不過,4月21日,北京大中投資有限公司人員表態稱,“當時那3000元只借了三個月,租的廠子被收回去了,音箱廠一拍兩散,就把錢還上了。”胡懂志手上的那份合作協議原件,“因為是好朋友,沒把這個條要回來”。

而2007年,大中電器以36.5億元出售給國美。胡懂志稱,很難計算當時的15%今天價值多少錢,如果按照36.5億元的賣價計算,這筆收益高達5.475億元。不過,7000萬差不多需要50萬的訴訟費,他表示只交得起這么多,只能先要求法院判決張大中支付“部分”合作利潤。

(徐志嬌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