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剛精密:董事會決議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3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柳營區工一路15號 本公司 1F 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案。
2.監察人審查9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本公司通過CG6005 通用版公司治理制度評量認證案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之相關事項如下:
(一)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辦理。
(二)提案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三)提案規定:提案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包含理由及標點符號),提案
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四)受理提案期間:100年4月8日起至100年4月1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
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4月18日下午5:00前提出並
敘明連絡人與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
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100年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五)受理提案處所:精剛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市柳營區工一路15號)
連 絡 單 位 : 行政運籌部 06-6235143 分機:2001
(六)本公司受理提案後,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
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七)投資人可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查詢」之「公告彙總查詢」中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相關公告」等選項查詢前揭公告內容。
(八)本公司將於寄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
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04.23~100.06.21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暨員工
認股權停止執行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手續之股東,
請於100.04.22下午5:00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以寄達為憑)
本公司股務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
三、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逕洽上開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查詢或補發。
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本公
司不寄發開會通知書,概以本公告為之。
五、股票股利,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配股基準日及嗣後若員工
認股權轉換股份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授權董事會調整配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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