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代本公司之子公司Eastern Media Communication (HongKong) Limited『東森通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公告為本公司之關係企業『勝夯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背書保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7-01 17:09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0/07/01
2.公司名稱:Eastern Media Communication (Hong Kong) Limited『東森通訊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勝夯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為『東森通訊科
技(香港)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所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
百分之百的另一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0%
5.發生緣由:『勝夯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向華一銀行申請融資,委請本公司之子公司
Eastern Media Communication (Hong Kong) Limited『東森通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擔任保證人。
6.因應措施:經100年07月0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借款人:『勝夯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2)金融機構:華一銀行
(3)借款金額:人民幣3,150,000元
(4)授信條件:利率採浮動利率計算
(5)Eastern Media Communication (Hong Kong) Limited『東森通訊科技(香港)有限公
司』保證金額:美金500,000元
(6)擔保品:Eastern Media Communication (Hong Kong) Limited『東森通訊科技(香
港)有限公司』將提供美金500,000元之定存單作為本案擔保。
(7)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俟被背書保證公司清償銀行借款才解除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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