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貪汙限定「法定職權」 法務部:沒修法必要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4 12:54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14號)審查《貪汙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國民黨立委呂學樟提案,將部分條文的「違背職務」修正為「違背法定職務」備受矚目;法務部表示,修法將限縮處罰範圍,將難以達到處罰效果,認為沒有必要修法。(陳俊華報導)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提案修法,要將《貪汙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中,把公務人員違背職務,修正為違背「法定職務」。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質疑,這次修法是要為總統馬英九卸任後所涉及的司法案件,築起防火牆;但呂學樟否認,他認為不應該無的放矢,況且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馬英九貪汙,他也強調這次修法不涉及任何個案。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表示,如果修法後將會限縮處罰範圍,在實務上會產生問題,認為沒有修法的必要。吳陳鐶:『呂委員還有廖委員提出來的修正草案,我想立意是良好的,不過因為如果把我們現在把我們現在利用權利上的收賄等等這些行為,限定在法定職權說,明文的加「法定職權」,這個在實務上會有問題的。』

過去最高法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司法案件時,新創「實質影響力說」來取代「法定職權說」,才會引發這次修法爭議。但吳陳鐶認為,要是把《貪汙治罪條例》的罪名都限定在「法定職權」上的話,對於不具有法定職權,但有實質影響力的官員,如果實質干預公務行使結果,將難以達到處罰效果,因此反對修法。

委員會在立委詢答結束後,因為委員出席人數不足,沒有進入逐條審查,將擇期再審。

(圖:立法院網站)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