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來期:公告元大寶來期貨(原名:寶來曼氏期貨)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1/04/05
2.公司名稱:元大寶來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經101年3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案並於101年3月27日經經濟部
核准變更登記,本公司名稱由「寶來曼氏期貨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元大寶來
期貨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元大期貨」,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6023」,
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擬定換
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
6.因應措施: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232,276,288股,
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本次全面
換發之有價證券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
務與舊股票相同。
(2)更名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1年5月10日
(二)停止過戶期間:101年5月11日至101年5月17日
(三)全面換票基準日:101年5月15日
(四)新股票開始換發及上櫃日:101年5月18日
(五)舊股票下櫃日:101年5月18日
(3)換發程序及手續:
由於本公司己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
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 (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
請於民國101年5月9日(含)前將現股送存入 貴股東之證券集保帳戶即可,未能
在上述期限前送存集保帳戶者,請於新股上櫃日後持現股之舊票、原留印鑑章
至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0號B1)辦理股票換發
手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
日(民國101年5月18日) 後,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
或交易稅單、股票買進交付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元大寶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0號B1)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上櫃
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地點:
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0號B1)
電話:(02)2586-5859代表號。
(5)其它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前述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計畫內容若有變動,屆時將依
規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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