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生活

高國華賣屋違約敗訴 判賠489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補教名師高國華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的補習班歇業後,去年中決定把補習班辦公室賣掉,結果與房仲業者扯出違約官司。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高國華的抗辯與事實不符,因此判決高國華必須支付四百八十九萬元的仲介費用。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高國華去年八月想賣掉台北市南京東路的補習班,因此委託補習班樓下的住商不動產幫忙找買家,並分別簽下「一般約」跟「專任約」共計兩份合約。只是當住商找到買家後,高國華卻不履約。住商認為高國華違約,因此告上法院,並追討仲介費新台幣489萬元。

北院審理時,高國華主張,當時房地產景氣下滑,因急於出售,導致議價過低,但他簽的是一般約,有權選擇其他較高的價錢。住商主張,雙方15號簽下一般約後,因考量高國華是補教界名師,可能會引發媒體關注,造成價格混亂,所以19號又簽下專任約,但專任約的日期高國華還是填寫100年8月15日,所以高國華緊咬後簽的是一般約,賣屋不受拘束而不履約。住商更提供當時與高國華見面的談話錄音,高國華說那時候因為比較缺錢,後來就有一種惜售的感覺、奢侈稅套牢南港的科學園區等關鍵談話。讓法院認定,雙方簽定的是專任委託契約,而且仲介服務已完成,高國華必須履約支付仲介費489萬元。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