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入不敷出 哪來的錢維持運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8 16:35
記者彭媁琳/台北報導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 8 日舉行記者會,說明不當黨產清查和處理狀況,依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取得條例》(下稱本條例)規定,戒嚴時存在且現在還在運作的,只有中國國民黨和民主進步黨。另外,依據內政部的資料顯示,國民黨的支出都超過合法黨產來源,幾乎年年入不敷出,因此可以推定,那些拿來營運的費用,就是不當黨產,因此將在 10/7 舉行公聽會,進一步了解狀況。
包括顧立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發言人施錦芳、兼任委員張世興與饒月琴,共同主持記者會。施錦芳指出,本條例適用於民國 76 年動員戡亂時期就已登記存在的 10 個政黨,依規定到內政部的資料庫進行篩選,最後僅有中國國民黨和民主進步黨有逐年申報收支決算。
張世興指出,依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除黨費、政治獻金、政黨補助金等 3 種收入外,其他都歸於不合法手段取得的不當財產。回溯 10 年資料,比較數據可以看得出來,國民黨收入內有黨費、政治獻金、政黨補助金等收入,民進黨也有列黨費、政治獻金、政黨補助金收入,但是檢視 10 年收支決算表後發現,中國國民黨的經費收入,合法收入的科目中,每年收入都不足以支付正常經費支出。因此,除了合法收入資外,其他應為以不當黨產來支付日常開銷。
饒月琴表示,有關國民黨和民進黨的財報來看 國民黨正當黨產來源,明顯不足以支應當年度經費支出,大部分來自信託財產管理收入,但財報中交待不清楚這些信託收入來自哪裡,而且綜合持股狀況也沒有揭露,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將進行深入了解。
顧立雄總結表示,根據相關國民黨申報的財務資料可以顯示,收入來源不是第五條第一項的黨費、政治獻金、政黨補助金等 3 種正當來源,基於本條例第五條規定,在這之外都是不當獲得財產,合法來源去支應開銷遠遠不足,所以合理推定,國民黨現在的支出都是以不當取得財產來支出,因此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要求國民黨不得再用現在不當取得的財產,來支付他所謂的必要開支。
顧立雄也呼籲國民黨,「請國民黨詳閱規定,如何進一步去瘦身,或如何進一步,在正當財產經費下,支應黨的必要開銷,這是國民黨應該思考了。這段期間進一步掌握國民黨相關資金流向,會進一步要求國民黨做完整說明。」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公布國民黨過去 10 年收支決算表,當中有 7 年出現赤字。(圖/記者彭媁琳攝, 2016.09.08)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