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風波】詹劍崙: 徹底反對修改上市監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7 16:30
香港股市啤殼活動活躍,證監會和港交所提出改善上市監管決策和管治架構諮詢文件,藉此進一步加強對新股上市監管。不過引來不少證券業人士極大反彈,香港股票分析師協會理事詹劍崙,接受香港《財華社》專訪時更揚言,將會「反對到底」。
本港借殼上市情況普遍,詹劍崙認為這反映內地資金走出香港,尋找投資機會,這是商業活動,沒有甚麼問題。現時經濟欠佳,若監管當局採取更嚴格監管來阻止新業務注入上市公司,香港股市將會變成一潭死水! 削弱融資功能,影響內地資金來港融資,或會影響國家政策未能順利推行。因此,假諮詢文件中的建議獲通過實施,業界仍會繼續大力反對,並會一直反對到底,「我們也沒有Plan B」。
對於近年不少「妖股」上市,新股監管是否需要進一步提升? 他認為只要按照上市規則處理上市事宜,問題不大。對「 妖股」定義亦有待確認,若是指上市後新股股價大上大落,事實上很多時股價不一定反應公司質素。至於部分新股上市後業績很快走樣,盈利顯著下滑,他分析不少公司都是在賺錢能力最高的業務高峰期上市,可以獲得較高估值,因此或會出現上市後業績下滑情況;這一點投資者需要留意。他建議證監會可以抽查新股上市財務資料,以加強上市公司質素,而非將權力都攬到身上。證監會建議新增的監管架構,在其架構內增設便可以;不要放到港交所內。
他強調,一個健康市場需要有制衡能量,由港交所負責審批,證監會負責監管。以往的監管機制亦?之有效。一直以來,香港都是由港交所旗下上市科,以及上市委員會,負責處理有關新股上市、收購合併的審批工作;而證監會亦收到每個上市申請個案的雙重備檔;雖然證監會擁有最終否決權,但一直以來均甚少用到這項權力。
在雙重備檔機制下,所有新上市公司申請,證監會均有過目,以往仍然有發生問題公司上市事件,但證監會卻不用承擔相關責任,「證監會在前期已經參與,每個個案都已經知道」。他強調,上市委員會由各界專業人士組成;假若證監會想積極參與,可以考慮在現行上市委員會架構中,再增添來自證監會的席位;不要將事情複雜化。此機制亦已運作多年,現在才諮詢建議修訂,他認為唯一目的,是證監會想提高自己權力,讓一個機構獨大,缺乏制衡力量,沒有其他人管它。
因此,大部分券商對此反應相當大;他不認同證監會所言,這建議只是將現行新股監管架構作「微調」,而是一項「大改變」。諮詢文件中建議新設的兩個委員會,他形容只是虛假包裝,均為證監會所控制。例如建議成立的上市政策委員會,可以評估港交所上市科高層行政人員表現,以釐訂相關高層人員的薪酬調整,「那?有上市公司高層,工資由證監會決定?!」。
至於證監會認為,新架構有助提升新股審批效率;他笑言當一個機構說了算,效率當然快,因為沒有反對意見。對於有質疑港交所身兼審批權力,存在利益衝突,他認為只要港交所跟足上市規則辦事便可以。
歐美市場亦由獨立於交易所的機構審批上市申請。但他指出,倫敦交易所上市權轉交了英國上市管理署(UKLA)後,倫敦新股市場顯著縮減,倫敦交易所的金融中心排名亦有所下滑。至於美國上市審批權亦移交至美國證交會(SEC),他強調美國市場以披露為本,監管相對較寬鬆。香港若由披露為主導,改以監管為主導,他預期將會對香港金融市場造成巨大影響,上市公司數目將會顯著減少。他重申,只要有足夠財務資料披露,他認為證監不應作出干預;證監會增加參與程度,「只會愈來愈嚴,形成獨權、霸權!」
財華社記者: 周燕芬、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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