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國新藥:公告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105年6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1,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15,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7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6279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貳、茲 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及證交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 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杏國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之主要內容如下: 1、I101090食品顧問業。 2、IC01010藥品檢驗業。 3、IG01010生物技術服務業。 4、E604010機械安裝業。 5、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6、F108021西藥批發業。 7、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8、F113061度量衡器批發業 9、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10、F213051度量衡器零售業 11、F401010國際貿易業 12、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13、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業。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股份總數為10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為58,36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宜蘭縣冬山鄉中山村中山路84號。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7年6月9日,第8次修正於民國105年6月22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發行股數:11,500,000股 2.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3.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5,000,000元整 4.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洽主辦承銷商視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5.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1,1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6.原股東認購比例: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80%,計9,2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暫定每仟股認購157.62331454股)。 7.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1,15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新藥產品之研發支出。 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5年09月05日 12.最後過戶日:105年08月31日 13.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年09月01日 14.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年09月05日 15.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為105年9月9日至105年9月13日;原股東催告期間自民國105年9月19 日起至105年10月19日止,凡未於催告期間繳交股款者,視為自動放棄認股權利。 16.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7.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各項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指示或法令變更或客觀環境因素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增資計劃用途:因應新藥產品之研發支出。 十、主辦公開承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十三、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依法分送各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請投資人上網下載。 十四、本現金增資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人之集保帳戶並上櫃買賣,增資股票將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股款繳納憑證下櫃暨增資新股上櫃。 叁、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查詢。 肆、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