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康:本公司105年度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5 14:00
一、本公司於105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4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1,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05元;另以未分配盈於新台幣2,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股(其中非屬私募普通股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45,215股,屬私募普通股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154,785股),每仟股無償配發10股;另外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之資本公積新台幣20,000,00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其中非屬私募普通股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452,145股,屬私募普通股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1,547,855股),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5年8月11日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此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立康生醫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2.CC01020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3.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4.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5.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6.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7.I301070 無線通訊機械器材製造業 8.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9.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0.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11.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12.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13.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4.F113020電器批發業 15.F213020電器零售業 16.F401010國際貿易業 17.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18.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9.F113010機械批發業 20.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21.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22.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23.C802041西藥製造業 24.C802051中藥製造業 25.F102040飲料批發業 26.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 27.F108011中藥批發業 28.F108021西藥批發業 29.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30.F108040化粧品批發業 31.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32.F208011中藥零售業 33.F208021西藥零售業 34.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35.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 36.C199990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 37.C802090清潔用品製造業 38.C802100化妝品製造業 3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額新台幣1,286,000,000元整,已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5,478,54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計為新台幣200,000,00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永康區環工路29號。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74年3月23日,民國105年5月31日為第二十八次修訂。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任期:董事5-7人(含獨立董事3人),監察人0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至民國106年8月24日止。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2,000,000元整,為22,2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7,181,18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八)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其他發行條件如後: 1.現金股利:自民國104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05元現金股利。 2.股票股利:分別自民國104年度未分配盈餘及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之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2,000,000元與20,000,000元,分別轉增資發行新股2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54,785股)與2,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1,547,85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3.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並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記載依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110股(屬盈餘配10股+屬資本公積配100股)。配發新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拼湊者,一律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4.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採無實體股票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 (九)本公司除息及除權基準日及停止過戶等日期說明: 1.本公司訂定105年9月6日為除權配股及配息基準日。 2.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5年9月2日起至105年9月6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欲現場辦理之股東,請於105年9月1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01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5年9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十)現金股利茲訂於105年10月5日發放。 (十一)增資發行新股計畫用途:業務需要充實營運資金。 (十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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