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進:公告本公司105年8月12日第二屆第二次董事會重要 決議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2 18: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12
2.公司名稱:和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銀行存款遭華幸國君假執行強制扣押,係肇因華幸國君以
持有本公司與陳盈全君共同背書之支票共4紙向士林地方法院訴請本公司給付票款
第一審勝訴所致。本公司不服原審判決,除上訴第二審外,亦對華幸國提出刑事告
訴,以釐@清本公司法律責任。
二、針對本案本公司應櫃檯買賣中心要求,將本案列入董事會討論,關於副董事長
陳盈全個人交易事項致公司造成損失乙事,如何採取必要之保全措施或法律行動
,以維股東權益。
三、本公司昆山廠為減少營運虧損,自本月(八月份)起縮小電子事業部之營
運規模,遣散冗員,保留糖業生產線,全力開拓利基客戶及市場。
6.因應措施:一、華幸國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授權總經理洽詢法律顧問,
研擬相關法律意見後,對副董事長陳盈全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請求。另請副董事長陳
盈全簽署面額新台幣1,200萬元之本票交付予公司,做為造成公司損害之擔保,俟
華幸國案二審法院做出相關判決後,再行商議後續處理方案。
二、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本公司昆山廠自本月(八月份)起縮小電子事業部之營
運規模,遣散冗員,保留糖業生產線,全力開拓利基客戶及市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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