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晶科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之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2 17:4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8/12
2.減資緣由:
本公司民國104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民國104年6月22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報生效發行40,000,000股,部份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因此依發行辦法規定無償收回.
3.減資金額:新台幣1,900,000元
4.消除股份:190,000股
5.減資比率:0.0693%
6.減資後股本:274,063,825股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10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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