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禁止記者使用難懂的字否則罰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2 08:11
中亞國家塔吉克宣佈,如果記者使用艱澀難懂的字,將被罰款。
據德通社報導,塔吉克「文字委員會」宣佈,塔吉克廣播、電視或報社記者,如果一天之內發出的新聞,裡面有十個閱聽人無法理解的字,將被罰款;撰稿記者最多可罰一百美元,相當三千元新台幣;記者所屬的媒體,最多可罰兩百美元,相當六千元新台幣。
塔吉克「文字委員會」說,在文字書寫方面,記者應該遵守官方文字規範;違反規範,就應該被罰款。
(圖片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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