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投資有限合夥人、五大創新產業 8月底前開放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7-27 08:30
金管會26日修正「保險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預計8月底之前開放保險資金可以投資有限合夥人,同時,鼓勵及加速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新創事業及小英政府的五大創新產業。
金管會表示,鼓勵保險資金投入生技醫藥、亞洲矽谷、智慧機械、綠能科技及國防產業五大創新產業,放寬對單一事業採事後備查的投資門檻,由1億元擴大為2億元。
其中,配合有限合夥法之公布施行,並考量有限合夥事業之特性及參酌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第三條規定,增列被投資事業得為依有限合夥法設立登記之有限合夥事業及其應符合之規定,及明定保險業以擔任有限合夥人為限及保險業投資該等被投資事業應符合之資格條件,並增列投資限額之計算基礎。
金管會表示,開放保險資金可以投資有限合夥人,有限合夥人如果是文化、教育之保存及建設,主要為文化部核定的13項,持股就可以超過一半,不過必須經金管會事先審核。
此外,金管會指出,主要是因為發現靈骨塔業者眾多,因此取消保險業的資金投資促參公墓及骨灰存放設施案。不過,保險業仍可投資一般的靈骨塔事業,只是不可以投資促參案的靈骨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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