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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新制!1.2萬家超商賣場月底強制檢驗6類食品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20 13:08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全台超商、賣場、超市等通路,自7月31日起也得負起食安檢驗的把關責任。衛福部食藥署今(20)天說明即將上路的食品業者一級品管自主管理新制,其中包括全台20個品牌、約1萬2千家連鎖超商、賣場、超市等零售業者,7月31日起得強制檢驗架上即食鮮食、現場調理等6類食品,否則最重罰300萬。

食藥署是在日前公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要求食用油脂輸入業者及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等自105年7月31日起須實施強制檢驗、分階段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只要是符合資本額3000萬以上、3家以上獨立門市的連鎖品牌,得須按新制自主強制檢驗,食藥署估計全台約有1萬2千多家超商、賣場、超市受影響。

強制檢驗項目包括:金針、蘿蔔乾、蜜餞產品、即食鮮食食品、現場調理即食食品以及即食截切生鮮蔬果產品6類。

許朝凱說,其中金針、蘿蔔乾和蜜餞包括成品、半成品,必須檢驗二氧化硫、糖精、甜精等食品添加物;即食食品等部分,則須檢驗大腸桿菌、大群桿菌群等微生物,每半年或每批至少需自主檢驗1次。

食藥署強調,經公告業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如未依規定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或未實施強制性檢驗,可要求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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