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星電線:訂定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06 16:40
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7/0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無償配發現金股利0.30元計42,969,971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5/07/28
5.最後過戶日:105/07/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8/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8/05
8.除權(息)基準日:105/08/05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發放日:105/08/26
2.現金股利於民國105年8月26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以匯款或掛號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5年 7月31日(因7月31日適逢
假日,請提前於7月29日) 下午五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
105 年7月31 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