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港交所研禁新股3年內易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30 08:51
港交所(00388-HK)近期正就上市條例進行檢討。《明報》引述消息稱,港交所正在研究調整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禁售期,將俗稱「轉手期」的控股權禁止轉讓期限,由現時的6個月,大幅延長至30個月,連同上市初期的6個月禁售期,意味新股上市「賣殼」最快亦需時3年。市場人士普遍認為延長禁售期的確能有效打壓殼股活動,惟憂延長至3年或過分嚴厲;認為港交所須在維護投資者利益,及保持市場自由兩方面取得平衡,故建議僅延長至2年,或在3年禁售期中的最後1年加入彈性條款,讓真正有需要的公司可獲得豁免。
根據現行規定,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於上市首6個月,不得減持任何股份,而在及後的6個月內,亦不可出售權益而令到控股權出現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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