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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訊達電腦: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28 18:4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姓名 職稱


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葉元椒 董事

吳翠美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一)凌群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1)美商 CASEMaker Inc.董事

(2)SYSCOM INTERNATIONAL INC.董事

(3)網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數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可取科技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6)SYSCOM VIETNAM CO.,INC.董事

(7)雲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二)葉元椒

(1)PACIFIC CAPITAL ASSETS INVESTMENT INC.負責人

(2)智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三)吳翠美

(1)世界奈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2)馳訊技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05年6月28日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

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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