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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房祖名開庭過程 自首判6個月可過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9 16:06


 

記者林士傑/綜合報導


藝人房祖名去年8月遭捕,羈押148天後在9日出庭應訊,坦承四度留容他人吸毒,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約台幣1.04萬元)。

去年8月14日被捕,被告房祖名今早9點30分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的外事法庭開庭受審,供稱容留柯震東吸毒3次及承認家中藏有約118克大麻,「我不知道他們想要什麼,我就給他們資料,是我自己交代的,(因為)我不知道怎麼處理大麻,想交給國家。」

法庭裁判房祖名自動投案,且到案後坦承犯行屬於自首立功,因此從輕量刑,而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天數可折抵刑期,6個月刑期自2014年8月14日開始計算,他在今年2月14日淩晨即可出獄,有望與家人團聚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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