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呼吁可積極推動「金融大部制」改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22 20:18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中國金融如何助力實體經濟,防范系統性風險,是目前中國金融改革的重大議題。6月22日,該主題的研討會暨《金融穩定與宏觀審慎》專著發布會在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舉行。該書作者、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教授、重陽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國際貨幣所研究員馬勇在其20多萬字的研究分析中得出結論,積極推動“金融大部制”改革,建立起統一的金融監管委員會,全面負責統籌協調整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的有序運行,是中國金融助力實體經濟的重要基礎。
馬勇認為,過去40多年的全球金融危機史表明,在傳統的宏觀貨幣政策和微觀金融監管之間,存在一塊理論和政策實踐上的“空白地帶”,這一“空白地帶”到處潛伏着可能誘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各種因素。因此,如何溯本清源地革除理論上的誤區和實踐上的積弊,全面重建有助於實現經濟和金融體系共同穩定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成為擺在研究者和決策者們面前的一項緊迫任務。
這本《金融穩定與宏觀審慎》認為,一個完整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應該包括以下三大基本模塊:一是發現風險,即探測系統性風險的早期預警系統,這一體系有助於政策當局及時發現潛在的問題,並為後續的宏觀審慎決策和工具運用提供依據;二是管理風險,即對正在發生的風險進行糾正的宏觀審慎管理體系,這一體系主要由基於總量調節的貨幣政策工具、基於結構調節的金融監管工具以及其它工具(如財政、稅收工具等)構成;三是減輕影響,即控制危機成本和影響的危機處置方案,該方案提示政策當局,一旦面臨突發性或不可避免的金融危機時,應該采取何種政策及時遏制危機和恢復穩定。
馬勇認為,在上述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下,中央銀行可以在一個全周期視野下,通過納入對金融穩定的整體考慮來提高貨幣政策的有效性。與貨幣政策主要致力於解決“總量失衡”問題不同,金融監管政策更擅長解決各種“結構失衡”問題,如特定領域的信貸泡沫等。匯率政策在促進金融穩定方面也能發揮重要作用,特別是在資本流動的管理和防止國際金融市場風險傳導等方面。對於財政政策而言,財政部門可以通過調整房地產交易稅、證券交易印花稅、利息稅等方式調節特定領域的失衡問題,從而在促進結構性金融穩定方面發揮獨特作用。此外,歐債危機表明,國家財政的中長期穩健性對於一國金融體系的穩定至關重要,而且大部分金融危機造成的成本實際上最終也是由國家財政來買單,因此,財政政策在一個整體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中是不可或缺的。
貫穿《金融穩定與宏觀審慎》全書所談論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所關注的風險,是整個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因此,馬勇認為,推行“全口徑監管”勢在必行。所謂“全口徑監管”,是指除銀行類金融機構外,包括投資銀行、對沖基金、“影子銀行”等在內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各種“類金融產品”,都應該納入監管范圍。在監管體制方面,為避免“多頭監管體制”下的“監管真空”和“監管套利”等問題,必須對原有分立的監管資源進行重新整合,建立起統一的監管體制。統一監管體制不僅與“全口徑監管”的現實需求相匹配,而且在監管的有效性和對市場的敏感度方面也具有突出的優勢。在下一步改革中,可積極推動“金融大部制”改革,建立起統一的金融監管委員會,全面負責統籌協調整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的有序運行。
馬勇博士是目前國內知名的年輕學者,在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International Review of Economics & Finance、《經濟研究》、《世界經濟》、《經濟學(季刊)》、《金融研究》等國內外重要期刊發表了多篇論文。2008年以來,他主持和參與國家社科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以及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國家級、省部級重大課題10余項,還曾獲得過2014年“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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