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假扣押5億元最高法院裁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22 15:19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去年6月下旬發生的新北市八仙塵爆案即將屆滿一年,39名傷者對八仙樂園聲請假扣押新台幣5億元獲裁准,但八仙樂園不服而提起再抗告,最高法院今(22)日駁回,維持原判。
2015年6月27日,一場由玩色創意國際公司在八仙樂園舉辦的「彩色派對」突傳粉塵爆炸,造成499人受傷,迄今已有15人死亡,傷者呂意銘等39人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及董事長陳柏廷財產,以每人傷燙傷醫療費及勞動力減損等共1300萬元計算,總計超過5億元,獲士林地方法院裁准。
八仙樂園不服士林地院判決而提起抗告,主張獲檢方不起訴,對事故沒有過失而不須負賠償責任;公司資產淨值及財產遠高於求償金額,沒有假扣押的理由。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傷者總損害賠償金額甚鉅,八仙恐將面臨多數債權人同時求償,且遭勒令無限期停業後已無收入來源,未來傷者等人恐有難以執行債權之虞,原裁定並無不當,駁回抗告。八仙不服而提起再抗告,又遭最高法院駁回。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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