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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舞台登錄文化景觀 保留招牌、表演空間機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30 17:45


中信銀總部遷移,引發外界關注新舞台去留,台北市文化局今天(三十號)召開文資審議,確定將新舞台列為「文化景觀」,而同意登錄新舞台為「文化景觀」的附帶決議有兩項,包括保留辜振甫所題「新舞台」招牌;另外新舞臺應維持原來表演空間機能,外界關注,這是否代表新舞台原址原貌保留?文化局表示,未來使用如果有變更,需要提送「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林麗玉報導)

因為中信銀總部遷移,新舞台的去留也引發關注,北市府已經組成跨局處小組,希望保留新舞台,台北市文化局也啟動文化資產鑑定,三十號召開文資審查會議,會議結論確定將新舞台列為「文化景觀」,台北市文化局表示,新舞台坐落於信義計畫區松壽路三號,是日據時代辜顯榮在太原路成立「台灣新舞台」的歷史延續,具台灣表演藝術歷史記憶價值,也具有民間興建中型劇場的指標意義,曾經為眾多重要表演藝術團體發源的表演場地,見證台灣表演藝術發展歷史,所以文資委員確定將新舞台列為「文化景觀」,不過外界好奇,新舞台列為文化景觀,需不需要原址原貌保留?文化局表示,列為文化景觀可以更靈活、彈性保留新舞台的「文化景觀精神」,未來可以透過不同形式的建築空間、經營方式保留,而登錄為文化景觀也有兩項附帶決議,就是必須保留辜振甫所題的「新舞台」招牌;另外新舞臺應該維持原表演空間機能,未來使用如果有變更,需提送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至於新舞台確定列為文化景觀,還需要報市政會議通過,預計需要一到兩週時間才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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