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宗:澄清經濟日報3版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12-19 10:45第三十四條 第26款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3版2.報導日期:102/12/193.報導內容:泰宗未來每年的銷售權利金將高於現有股本4.6億元;法人分析,……,獲利貢獻就有機會上看六個股本。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內容純屬媒體自行推估之訊息,本公司未編製財務預測,營收及獲利實際數值將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供投資人查詢,特此說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聯致:公告本公司對蘇州聯致科技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應公告事項。下一篇立達國際自2013.12.19起新增富邦綜合證為推薦券商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