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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海外代購案重審判3年 一審曾判11年(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17 12:48


新浪科技訊 12月17日上午消息,今天上午10點,離職空姐李曉航代購逃稅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宣判。李曉航因走私普通貨物罪,偷逃稅款8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金4萬元。此前,李曉航曾被法院認定逃稅109萬餘元,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從2010年到2011年,離職空姐李曉航從韓國免稅店買回化妝品,然后放到淘寶店上銷售獲利。由於在多次入關時均未向海關申報,被指控偷逃海關進口環節稅。


在2012年的一審中,李曉航被審定偷逃海關進口環節稅109萬元,判定走私罪,獲刑11年,並處款50萬元。李曉航不服,上訴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013年5月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將該案發回重審。在2013年10月初的二審中,法院認定其偷逃稅款約為8萬元人民幣

由於被認定的偷逃稅款金額大幅降低,李曉航的獲刑也大幅減輕。在今天的法院宣判中,李曉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金4萬元,較此前獲刑大幅減輕。

李曉航案在過去兩年中一直受到各界關注。在一些電子商務平台上,有很多的個人或者企業提供海外代購業務,而海外代購行為是否屬於走私曾引起熱烈討論。(羅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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