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資訊】商務部︰終止對美部分進口汽車產品雙反措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13 20:32
商務部13日發布公告,決定自本月15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終止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2011年12月14日,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實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至2013年12月14日止。
2013年6月18日,商務部發布公告,宣布上述反傾銷反補貼措施將於2013年12月15日終止。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可在該措施終止日6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期終復審申請。
在規定時限內,商務部未收到期終復審申請,商務部亦決定不主動發起期終復審調查。鑒此,自2013年12月15日起,對上述產品終止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J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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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31,5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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