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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遭父性侵 隱忍11年後揭發 法官重判父20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13 18:55


宜蘭一名17歲少女,從幼稚園大班起,就遭親生父親性侵害,時間長達11年,去年這名少女又再遭到父親強行撫摸猥褻,被害少女忍無可忍,向男朋友泣訴父親非禮她,男友打113求援,揭發全案。宜蘭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將涉嫌性侵害女兒達11年之久的吳姓男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重判有期徒刑20年。

被害少女供稱,父親在她就讀幼稚園到國小畢業的7年期間,不斷性侵她,每個月約3到4次,就讀國中後,因她抵抗不從,父親改為強行撫摸猥褻。


法官根據被害少女供述,重判狼父有期徒刑20年,並在判決書中痛斥吳姓男子,為人父親,不但沒有給女兒快樂無憂的童年,反而將女兒當成洩慾工具,枉為人父。

(中廣:黃麗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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