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楠: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提列資產減損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1-22 15:02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1/22
2.公司名稱:晟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本公司截至104年第三季止,每股淨值19.18元,其中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之被投
資公司普萊普雷股份有限公司於認列減損59,500仟元後其投資帳面金額為223,306仟
元(占本公司股本27.94%)。
(2)本公司對鑑價報告中財務預測資料因普萊公司以機密為由無法取得,且現階段因該
公司無法配合本公司重新評估鑑價以作為資產減損評估依據,經本公司討論後依可取
得之普萊公司104年11月份自結報表推估全年度損益,據以計算普萊公司12月底之每股
淨值為15.32元再計算其投資價值 ,本公司預計於104年第四季再提列資產減損46,000
仟元。已取具會計師覆核意見。
(3)認列減損46,000仟元後其投資帳面金額為177,306仟元,將造成本公司104年第四季
淨值減少0.58元。惟若將來投資價值減損至零,本公司每股淨值再降2.22元,仍遠高
於面額,且本公司財務狀況健全,現金及約當現金與具高流動性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合計數於最近三年皆佔總資產約40%,流動性充足,以上事項對公司之財務狀況並無造
成重大影響。
(4)針對普萊公司無法配合及財務業務無法釐清乙事,本公司已對其法定代理人吳靜翊
提出涉嫌侵佔刑事訴訟,並聲請檢查人進行調查在案。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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