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5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264,520,655元。 二、本公司105年6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茲訂定105年7月11日為現金股利之配息基準日,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4.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三、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計於105年7月28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發放日期若有調整,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63797)。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