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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15
2.公司名稱:聯亞光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1)工商時報B1版「聯亞光 訂單爆量」內文所述:「...現在訂單量超過產能,其中
GPON需求將在7月大舉回升,矽光產品上半年出貨貢獻已超越去年全年,第3季有
新客戶加入,整體第3季將會比第2季大幅成長,邁入第9季創新高紀錄。法人估計
...聯亞光全年營收約有30~40%年增率...年成長將上看50%...矽光產品接連在
4、5月貢獻超過30%...6月新接獲約2家矽光客戶有較大需求,預計於7、8月陸續在
營收成長上發酵。...EML在晶片廠有高附加價值,因此利潤與矽光產品差不多...
針對市場需求董事會將有擴產規畫,估計較去年提升10~20%。...」
(2)經濟日報C1版「聯亞 Q3營運爆發」內文所述:「...聯亞接獲10GPON的大訂單,中
國系統客戶最慢7月就會開始拉貨,而聯亞新產品如VSCEL和EML都已經準備就緒,
第3季會有大幅度成長。...聯亞除了美系大客戶,又新增二到三家客戶。...中國
系統廠商最慢7月就會開始拉貨,訂單會有顯著成長...而聯亞在10GPON也接到大量
的訂單,因此第3季會有大幅度的成長。...VCSEL的部份聯亞已開發出25G產品,而
EML也準備就緒,這些新產品將會帶給聯亞新的成長動能。...」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未公告客戶訂單及產品開發狀況,亦未對外發佈營收及獲利等財務預測,
上述內容為法人及媒體推測,予以澄清。
(2)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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